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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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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9 10:27:12 阅读次数:14050 |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各种安全事故隐患逐渐增多,交通建设项目全面复工,短途运输、交通运输流密集等成为节日交通运输的主要特点,“五一”期间既是人民群众出行的高峰期、又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重点时段。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紧密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抓好当前时段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我市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稳定。
一、切实加强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把“五一”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辆营运车辆。各单位领导要坚持值班带班,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带队到一线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全力营造节日期间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和安全的群众出行环境。
二、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落实丁巍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批示,要结合《bt365.me印发“平安交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交安监〔2016〕4号),《bt365.me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交安监〔2016〕10号)的工作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节前要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和查找薄弱环节,加大道路客运、渡口渡船、危险品运输、长大桥隧、隐患排查,对客运站、停车场等重点部位开展消防专项检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大型工程施工等领域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力度,确保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到位,不留死角。出租、公交行业要合理调配运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做好应急保障工作,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各级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能够现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防控手段,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切实突出“两客一危”的安全管理
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切实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一是突出客运站的源头管理,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重点把好驾驶员上岗审查关、乘客行包检查关、车辆运营前例检关、车辆出站时载客情况审核关。严禁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上岗,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上路。二是迅速落实整改前一阶段排查出的隐患。要对已排查出的隐患抓紧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落实整改措施或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三是加强对危险品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消除危运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杜绝危险品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严格执法。积极同公安、安监等部门打击非法违法运输经营行为。
四、切实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要充实一线监管力量,加强现场检查和执法。一是抓好重点水域船舶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三关一排查”,做到逢船必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船舶一律停航。二是进一步加大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督促当地人民政府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消防和救生设施装备的配置、使用,严禁超员、超载,严禁违规、冒险航行。三是强化库区旅游船舶的安全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行为。
五、切实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监管
要进一步加强“五一”期间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特别是大型工程建设项目要增加现场安全管理力量,严格工程施工各环节的安全管理,严防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发生。
六、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超载、超速和疲劳驾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升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控、自救能力,自觉遵守公路、水路各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高度重视“五一”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高效处置,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逐级报告相关信息,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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