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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365.me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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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1 10:24:05 阅读次数:14044 |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工作水平,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好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努力创建“平安交通”,为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创造良好环境,现对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安全应急工作责任
(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安全应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严抓严管。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其分领导分工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对行业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协调与服务,保障各项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
(二)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各行业管理机构要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广泛运用科技手段和信息技术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把安全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与行政许可相统一,谁许可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强力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风险管控,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坚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认真发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企业要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提高企业本质安全。要扎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把安全生产贯穿于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二、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
(一)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依靠科技手段和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切实规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全力打造“平安春运”、“平安车站”、“平安企业”、“平安车辆”。要建立安全监管体系,监督道路运输企业必须做到“五到位”,即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到位,安全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到位,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到位,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突出“两客一危”重点,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对非法参与客运的车辆要重点查处,杜绝“营转非”车辆参与营运的行为。要充分运用许可手段,清退严重违法违规、事故多发的道路运输企业、营运车辆、营运驾驶员。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4年5号令)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GPS),监督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动态监控的主体责任。客运场站要严格“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要求,加大源头监管力度。
(二)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各级海事部门要加强水上企业、船舶、渡口渡船、浮桥的安全监督,督促县乡政府落实船舶、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水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强化对船员的安全教育,提升人员素质,提高操作技能。要加强渡口渡船升级改造,努力创建“平安渡口”、“平安船舶”,让人民群众乘放心船、过平安渡。
(三)加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质监站和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要大力推进“平安工作”建设,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广工程施工标准化。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作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在交工验收时要吸收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督促从业单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施工单位安全专项经费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要加强交通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打击各种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加强公路桥隧和城市客运和公共交通的安全监管。各级公路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平安公路”、“平安高速”创建活动,加大危桥和公路安保工程的资金投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加强桥梁、隧道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预警机制。要加大公路治超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超载车辆引发的桥梁垮塌事故。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城市客运和公共交通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各地要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重点查处乱收费、乱停车等不良经营行为。公交营运线路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严禁私自延伸,增加线路要报主管部门批准。公交车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对外租赁承包,否则出现重大交通事故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隐患”的理念,创新安全培训工作方式,重点加强一线员工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相关管理部门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资格。以“平安交通”为载体,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责任如山”,“抓发展是政绩,抓安全也是政绩”等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文化墙、安全文化橱窗、安全宣传板报等建设,将安全文化融入干部职工的生活中,达到“处处能看见、时时有提醒”的效果。印发安全教育和事故案例剖析宣传资料,举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强化戒惧之心、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增强安全发展理念。
四、加强安全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和装备。强化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安全应急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应急工作机构,明确专职人员,保障人员足额配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安全管理人员积极性,稳定安全监管队伍,落实专项经费和装备,将安全生产经营列入预算管理。加大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完好安全生产这条红线,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制度无空档、责任无缺失、监管无缝隙。
(二)严格市场准入。行业管理部门要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管理情况作为市场准入和退出的条件之一,积极推动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货运企业集约化、网络化经营。严格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检查制止、报告移交和挂牌督办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机制,对安全生产不达标、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存在非法违法行为或者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将企业安全评价、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与企业的行政许可、线路招投标等挂钩,采取通报批评、停业整顿、暂停许可、取消资质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开展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大检查、大整改”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在“春运”、“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时段,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和“四不两直”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切实做到企业自查、行业管理部门检查、监督管理部门督查“三查”有机结合,严格执行“重患必停”,及时排查治理隐患,深挖隐患背后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加强后续监管和跟踪督办,决不允许企业带患生产、设备带病运行、人员违规操作。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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