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交安监〔2015〕15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为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教训,落实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及省市有关领导的重要指示和要求,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9.3”抗战胜利纪念日活动和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安全稳定。按照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三查三保”活动要求,强化“红线”意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市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底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内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情况,着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总体要求,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主要侧重如下几个方面:
1.道路运输方面:重点检查营运驾驶员安全教育、道路运输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汽车客运场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三关一监督”落实情况;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和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和接驳运输制度落实情况;城市公交、出租车的安全运营和安保工作情况等。
2.水上交通方面:重点检查“三关一排查”落实情况;水运企业、航道、库区、渡口码头、船舶、浮桥和船员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水域的巡查情况;船舶技术状况和船上救生、消防设施配备情况;渡口渡船的现场监管情况;船舶技术状况适航和船员教育培训适任情况;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准备情况;渡口码头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等。
3.公路运营方面:危桥险段的排查与治理、公路标志标线的设置与维护、安保工程实施、超限运输治理、“公跨铁”桥梁安全隐患整治情况;恶劣天气公路安全保通预案制订、应急设备维护、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与公安、气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情况等。
4.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点检查在建工程特别是隧道工程、高墩大跨径桥梁工程、高填深挖路基工程隐患排查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施工人员驻地安全情况;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情况;防坍塌、防坠落措施落实情况。
二、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打非治违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打非治违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加强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放松、不停顿、不松懈,持续保持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查狠打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将打非治违工作持续推向深入,重点打击:
1.无经营许可证件、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非法从事道路、水路运输、出租车运输和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
2.非法用工、无从业资格证上岗的,运输船舶不按要求配备船员或船员不适任……
3.营运车辆超载超员、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运输船舶超限超载、不适航、大船小证的。
4.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5.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
6.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
7.违章指挥、违反安全作业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
8.建设工程非法分包、转包、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取缔后又擅自建设。
9.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以整治。
10.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不足、培训不够。
1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市场监管。各单位要深刻汲取天津“8.12”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一是要严格危险品运输市场准入管理。要严格危险品运输企业资质许可,认真审核申请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营条件,做好“挂而不管、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安全责任不落实车辆的清理,实现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全部车辆公司化经营;要严格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准入前材料审核和年度审验,禁止不合格车辆准入,无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品罐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通过年审,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要严格从业人员准入管理,严把道路水路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考试与证件发放关,严禁考试和发证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持相应的资格证上岗。二是要强化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严格危险货物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接入管理,凡应接入而尚未接入的车辆、已装监控系统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以及故意损毁、屏蔽系统的,责令其整顿,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从严处罚。三是要推进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开展风险源辨识、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具体控制措施,细化落实重大风险源安全管控责任制,建立风险源数据库,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重大风险源报备工作,实时掌握重大风险源变化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实现全过程控制。
四、有关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国家安委会针对近期重特大事故频发多发而采取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推进、取得实效。二是周密部署,广泛发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确保大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三是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以更加“严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层层落实安全大检查责任制。对隐患排查不认真、督导检查走形式、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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