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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365.me关于印发《2015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5-06 09:25:46    阅读次数:654

                                                                                                                           安交安监〔2015〕6号

局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2015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5月4日

2015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和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2015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特制定我局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公路防控体系建设等“两个工程建设”,以及道路运输企业排查整治、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集中整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综合整治、“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主题宣传等“四个专项行动”,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
(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合力进一步形成,各有关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责任倒查追究制进一步落实。
(二)完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建设公路防控体系,年底前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约30公里的安全隐患治理。
(三)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车辆管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四)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得到遏制,全市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起数较2014年有所下降。
三、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1.加大排查力度,建立基础台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文件要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负总责。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修订更高要求的公路隐患治理标准并组织实施,国、省干道隐患治理标准由市公路局负责制定,农村公路隐患治理标准由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制定。
2.加大整治力度,落实工作职责。在各县(市、区)政府对挂牌督办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对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农村公路,不得通行客运班线。对新建、改建、扩建公路项目,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安全设施必须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同时,尽快制定和健全公路项目安全设施交工验收办法,将安全设施作为验收重要内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确保不形成新的安全隐患。国、省干道安全设施交工验收办法由市公路局负责制定,农村公路安全设施交工验收办法由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制定。
3.加大投入力度,提供资金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的资金投入。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安全设施完善资金由收费企业承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设施完善资金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予以保障。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完善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资金给予保障,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投入。
(二)深入开展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1.聚焦重点运输企业(单位)。要以道路客运、危货运输及场站为重点,坚持“排查隐患抓整改、排查不力抓停运、所有隐患抓监管”的要求,对各道路运输企业(单位)实施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并建立“隐患整治台账、停运车辆台账、隐患监管台账”。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落实交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达标的,按有关规定,依法采取措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
2.聚焦重点运输车辆。认真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三部委5号令),严格遵循“企业监督、政府监管、联网联控”原则,2015年内逐步将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纳入动态监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建立逐级考核通报制度,保证联网联控长期运行,并将监督考核情况作为企业质量信誉考评和年度审验的重要依据。要从源头上采取有效措施,围绕车辆违法营运、驾驶人违法或无证从业、车辆不按规定时间或路线行驶、车辆和驾驶人违法未处理等各类违法因素,全方位的开展专项整治。对于涉及“营转非”车辆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要从严、顶格处理,及时查扣、封存车辆。
3.聚焦重点运输人员。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大运输企业从业资格准入审核、培训、教育的监管。对公安机关抄告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含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超速违法记录的从业人员,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时通知所属企业解聘。
4.聚焦重点隐患时段。要加强节假日、夜间、午后等重点隐患时段的管控力度,配合公安部门严查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加大恶劣天气、交通拥堵时段、节假日高峰出行期的路况报道,及时为群众提供出行信息服务。
(三)深入推进全省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要以市内3条高速公路、1条国道、11条省道为重点,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按照“基础建设标准化、勤务部署规范化、协同配合实战化”的要求,加大资金投入,规范站点设置,加强协同配合,提高管控能力,打造安阳境内“平安走廊”。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要求,推进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通过自建、共建、共享等方式,逐步实现高速公路、国省道以及重点、危险路段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全覆盖。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联勤联动、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国省道等重点道路的实时管控,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全力做好雨雪雾恶劣天气等各类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对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在公安部门将违法记录和处理情况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抄告后,要强化源头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四)深入开展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相关单位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超限超载违法。加大非法营运车辆查处,要积极参加与公安、住建、新闻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依托超限站,以及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深入火车站、商业广场等人口密集地区,严查严处套牌或非法营运的长途客车、“黑出租”、“黑摩的”,要综合执法,严厉处罚,同时在新闻媒体曝光,形成严打非法营运的高压态势。对公安机关通报的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由所属企业依规严肃处理违法车辆驾驶人及车主,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依法追究交通违法集中的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五)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平安出行”主题宣传专项行动
根据全市“文明交通、平安出行”宣传教育方案,统一宣传主题、统一制作音频、视频、图文等宣传资料样板,统一安排时间进度,统一安排活动形式,保证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同步推进、同标准开展,在全市迅速形成文明交通、平安出行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通过车内广告、车载电视、交通安全提示卡等形式宣传交通法规、倡导文明交通。要深入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工地,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示范运输企业,评选文明交通驾驶人、文明交通志愿者。要强化驾驶人源头教育管理,要定期整理本地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制成宣传挂图、光盘,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群众,用老百姓通俗易懂的形式真正触动群众的灵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判安全形势和综合整治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结合行业实际,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指导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单位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全员参与、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联合执法,严管重罚。各单位既要根据本单位职责做好工作,又要研究策划联合执法、联勤联动,要形成合力重拳打击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全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路段,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和信息沟通,及时发现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场督办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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