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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365.me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5-02-11 08:56:29    阅读次数:290


 安交安监〔2015〕3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为落实好各级关于做好春节、春运、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省厅和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要求,市局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层层细化方案,周密动员部署,将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检查督导和“回头看”等重点工作环节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部门和人员责任,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共同维护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稳定局面。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安阳市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路明军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韩瑞国  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成  员: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局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协调和情况收集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共同内容
1.贯彻各级文件要求,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豫发〔2014〕23号等落实情况;
2.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开展情况;
4.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
5.针对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应急工作准备情况;
6.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船、重点部位安全监管及消防安全情况;
7.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8.事故查处、问责、“四不放过”落实情况。
(二)专项内容
1.公路、高速公路方面:危桥险段的排查与治理、公路标志标线的设置与维护、安保工程实施、超限运输治理、桥梁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冬季恶劣天气公路安全保通预案制定、应急设备维护、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与公安、气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情况等。
2.道路运输方面:重点检查春运组织、参运客车安全检查、营运驾驶员安全教育、道路运输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汽车客运场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三关一监督”落实情况;营运车辆特别是“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和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和接驳运输制度落实情况;配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及非法载客等非法违规运输行为情况;城市公交、出租车的安全运营和安保工作情况。
3.水上交通方面:重点检查“三关一排查”落实情况;水运企业、航道、库区、渡口码头、船舶、浮桥和船员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水域的巡查情况;打击“三无”船舶、非载客船舶载客等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情况;船舶技术状况和船上救生、消防设施配备情况;春节、春运、两会等重点时段渡口渡船的现场监管情况;船舶技术状况适航和船员教育培训适任情况;渡口码头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
4.交通基础建设方面: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隐患排查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施工人员驻地安全情况;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情况;防坍塌、防坠落措施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式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交通运输企业要按照大检查工作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检查和整改存在的隐患及问题。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要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大检查情况进行普遍检查。
各交通运输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坚持做到“六结合”:企业自查与监管部门督导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常规检查与技术检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确保大检查活动深入具体,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消除无漏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大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来抓。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切实履行职责,积极组织,认真部署,确保大检查活动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领导机构、牵头或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三)强化整改,务求实效。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关闭和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
(四)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宣传发动,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按照有关要求,大检查期间各单位每月将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局安监科,5月4日前报大检查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2519889  电子邮箱:
ayjtjajk@163.com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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