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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公路运输管理处道路从事客运经营和增加客运班线许可审批手续

 
 
 2015-07-01 17:41:16    阅读次数:15810

申报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申报材料:
(一)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2)企业章程文本;(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6)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二)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2)可行性报告;(3)进站方案;(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办理期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1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372-5116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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