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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公路运输管理处道路运输相关业务许可(运输信息服务、货运代理、联运)许可审批手续

 
 
 2015-07-01 17:37:28    阅读次数:15911

申报条件:
(一)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3)有必要的技术人员;(4)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5)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健全的培训机构;(2)有健全的管理制度;(3)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4)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5)有必要的教学车辆;(6)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申报材料:(一)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提交下列材料:(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2)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3)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4)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5)按照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分别提供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提交下列材料:(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4)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5)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6)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7)教学车辆购置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8)各类设施、设备清单;(9)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10)根据本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期限法定15个工作日,承诺1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372-5116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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