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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公路运输管理处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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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1 17:31:48 阅读次数:15793 | ||
申报条件: (1)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 (3)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 (4)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 (5)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 (6)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办理期限法定15个工作日,承诺1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372-5116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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