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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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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4 08:00:00 阅读次数:271 | ||
bt365.me 关于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夏季消防安全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深刻吸取平顶山鲁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落实省政府“5.27”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安政办明电〔2015〕107号文件要求,结合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局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 一、 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市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始终保持高度警觉,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查找履职尽责、执法监督、便民服务落实情况等消防工作面临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以断然的措施、过硬的手段,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预防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底)。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要求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动员部署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同时要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强大社会舆论声势。 (一)交通运输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整治。以客运场站、码头、货物集散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性质擅自变更、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或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等消防隐患,检查交通运输企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存在不落实的问题。 (二)交通运输工具。以客运车(船)、公交、出租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船)为重点,排查车(船)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车(船)是否按规范配备消防救生设备、消防救生逃生装置是否完好等情况。 (三)交通运输在建工程。排查工地作业区、办公生活区、工人宿舍的临时用电、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规范要求,是否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和标牌,是否明确消防责任区和责任人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监管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要求。 (四)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以交通运输企业和交通建设施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检查其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重点检查驾驶员、船员、押运员等对车(船)配备的消防安全设施是否会正确使用。是否熟悉在消防应急中的岗位职责,是否按要求组织演习。 (五)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以公路隧道、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所、监控中心、养护工区、物资储备库、超限检测站、执法执勤点等为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消防器械缺损、失效、过期情况,照明、供配电、通风、用火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技术规范,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监管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六)消防车通道整治。各单位要重点整治客运场站、码头、货物集散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办公大楼、住宅小区、出租房等区域,确保无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七)单位办公场所和单位管理的职工宿舍。各单位要在当地消防部门指导下,对单位所属办公楼、职工宿舍、重要工作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排查,严格整改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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